中期期货调整保证金公告

中期期货调整保证金公告

中期期货调整保证金公告中指出,期货市场保证金在2010年12月18日调整为1万元,2020年12月15日调整为10万元,2021年1月29日调整为10万元,2021年1月28日调整为10万元,2021年1月2日调整为10万元。

本次调整内容包含以下内容:

1.按照期货市场各品种特点和合约规定标准,将贵金属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白银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铜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燃料油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金融期货市场交易结算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20〕67号)要求,对2021年12月1日前一个交易日,夜盘交易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铜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螺纹钢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线材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燃料油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中期期货调整保证金公告:等您坐沙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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