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辉期货手续费返还政策

中辉期货手续费返还政策

中辉期货手续费返还政策说明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征求意见稿)

第十六条 期货交易的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其中,成交金额=成交价格*交易乘数(交易单位);交易单位为手(10吨/手);交易所执行费率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

第十三条 期货交易的佣金、点差、仓位、清算费用、异地交割等都属于交易所手续费返还政策。其中,佣金返还按照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第三章 交易手续费

第十四条 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点差费、交易手续费)、结算费(手续费)、单边收取、品种双边收取。

第十五条 每一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第十六条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应当按交易所规定的手续费标准支付期货交易手续费。交易所按照该标准向期货公司会员收取的手续费,其收费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交易所根据期货公司会员、客户的具体情况,对其所设计的标准仓单转让服务收费标准,并据此制定相应的政策。

第十八条 当仓单转让服务收费标准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向客户说明原因。客户应当提供有关服务的具体信息,并向客户说明原因,告知客户解决的方式。

第十九条 客户对客户仓单的盈亏、仓单转让服务费等事项,交易所应当自收到客户的相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后,按照期货公司会员、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的约定向客户返还。

第二十条 客户与仓单转让服务的差额,由客户承担。

第二十一条 客户应当向仓单转让服务费用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仓单转让服务费用由仓单买卖服务商负责收取。

第二十三条 仓单转让服务费率是指交易双方约定按照货物重量、质量、交货地点、运输车辆、货品总重以及提货人所在地和仓储保管人的费率标准进行交易的总和。

第二十四条 仓单转让服务费率按交易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仓单转让服务费用按期货公司会员的具体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仓单转让服务费率是指交易双方约定按照货物重量、质量、质量、质量五个标准进行交易的总和。

第二十七条 交易所根据仓单买卖服务费率,向仓单买卖服务商进行结算。

第二十八条 仓单转让服务费率是指交易双方约定按照货物重量、质量、质量、运维等标准进行交易的总和。

第二十九条 仓单转让服务费率是指交易双方约定按照货物重量、质量、运维等标准进行交易的总和。

第二十九条 仓单买卖服务费率是指仓单买卖双方在发生交易的头寸上按照该标准向交易对手进行配对的交易总额。

第三十条 仓单买卖服务费率是指仓单买卖双方约定按照交易标的物之间的价格向交易对手进行结算的费率。

第三十一条 仓单转让服务费率是指交易双方在发生交易时,向买卖双方收取的服务费。

第三十二条 仓单转让服务费率,是指仓单买卖双方协商按照交易标的物之间的价格向交易对手进行结算的费率。

第三十三条 仓单转让服务费率,是指交易双方协商按照交易标的物之间的价格向交易对手进行结算的费率。

中辉期货手续费返还政策:等您坐沙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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